(一)若想通过诉讼离婚,应积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伤情鉴定,赌博吸毒的相关处罚记录,因感情不和分居的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
(二)不能仅依赖一方支付抚养费且放弃抚养权这一条件,要全面考量是否存在法定判离情形。
(三)在庭审过程中,要清晰、准确地向法院陈述证据和事实,以证明感情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