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先进行协商,双方直接交流,以互谅互让为原则达成和解协议,这种方式成本低且不会破坏双方和气。
(二)协商无果时,寻求调解,借助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中立第三方居中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三)若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收集证据进行诉讼。由于口头协议举证困难,要尽可能收集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交货与付款凭证等间接证据,由法院依据证据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四)若协议中包含仲裁条款,可申请仲裁,仲裁的效率较高,实行一裁终局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