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人员伤亡的交通纠纷一般不产生误工费,因为误工费和人员受伤无法工作有关,没有人员受伤就不存在这种误工情况。
(二)若为营运车辆在事故中受损,维修期间不能正常营运会有合理停运损失。可以根据车辆营运实际情况,结合停运时间、营运收入等证据确定损失金额,通常按事故发生前一定时期内平均日净收入乘以停运天数计算。
(三)主张停运损失时,要提供营运合同、收入流水等证据来证明损失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里的赔偿就包含合理的停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