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方面:在冷静期内想反悔,可直接撤回离婚申请。完成离婚登记后对财产分割反悔,可向法院起诉,但只有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才会支持诉求。
(二)诉讼离婚方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原告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被告则不受此约束。六个月后原告可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判离可能性通常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