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解决时,可随时拿出借条与对方沟通,若对方自愿还款,受法律保护,对方事后不能以诉讼时效已过反悔。
(二)诉讼解决时,虽然诉讼时效届满对方有抗辩权,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若对方不提出时效抗辩,拿出借条起诉仍可能胜诉;若对方提出时效抗辩,债权难以通过法院判决实现。
(三)综合考虑对方态度和还款能力决定拿出借条的时间,也可先保留借条,让对方重新确认债务使时效重新计算后再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