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婚后获得子女抚养权,可先和对方协议抚养费数额,能节省时间和精力。
(二)若协议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抚养费数额。
(三)若对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要求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四)若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先尝试协商,协商无果则向法院起诉,拿到生效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