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车祸司机负全责却不肯签字,无需担心,交警部门依法作出的事故认定书自送达当事人就生效,签字不是必要条件。
(二)交警可通过记录情况来证明已送达事故认定书。
(三)拿到事故认定书后涉及赔偿问题,双方先尝试协商。
(四)若协商不成,受害者需收集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等相关证据。
(五)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司机及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六)若司机不履行法院判决,受害者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可以当场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