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转让合同是否成立。若双方有口头协议且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合同成立,无正当理由反悔不能拿回转让费。
(二)若不存在转让合意,或对方有欺诈、胁迫等行为,支付方可主张转让行为不成立或撤销,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三)收集证据证明款项性质和支付背景,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
(四)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