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收集证据。若是借款以转账形式交付,保留好转账记录作为款项交付凭证;与对方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也应留存,若其中有对方承认借款的表述,能作为借款事实的佐证。
(二)积极与对方协商。通过书面协议或电子信息让对方确认还款承诺,为后续讨债留下依据。
(三)合理运用法律手段。若协商无果,符合条件时可申请支付令,法院会向对方发出,在对方未在规定期限提书面异议时,支付令生效并可申请强制执行;若支付令不适用,就向法院起诉,依靠证据让法院判定债权债务关系,胜诉后对方不履行可执行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