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没有事故认定书,可收集双方当事人陈述、现场照片、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材料,只要能确定事故的事实、原因、损失程度等,且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就可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二)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报案,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避免因缺少关键证据导致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难以确定,使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