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因为责任认定书是处理事故的证据,不是行政行为,不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二)若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三)在后续民事赔偿诉讼里,若有足够证据证明责任认定书有误,法院会重新认定事故责任,不会仅依据责任认定书来定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