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女方提出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一方有隐藏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的,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进行清算。财产分割优先由双方协议,能达成一致就按协议执行,这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而像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为了维护公平,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如果在离婚财产清算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