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借条约定还款期限届满三年内,债权人应及时起诉,保障自身权益。
(二)若在诉讼时效期间,可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向债务人催债,使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时效。
(三)若已超过三年诉讼时效起诉,若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债权人仍可实现债权;若债务人自愿履行,债权人可合法受领,债务人不能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