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通常会及时通知被告,若冻结被告财产,在保全裁定作出后会立即实施保全行为,并尽快送达保全裁定书。
(二)被告可主动联系法院,了解案件进展和保全情况。
(三)当遇到被告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等特殊情形时,被告要做好送达时间延长的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