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法定继承时公平分配遗产,各继承人可先协商,了解彼此情况,遵循均等分配原则。
(二)若有继承人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其他继承人应在分配时给予照顾。
(三)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主张适当多分遗产。
(四)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其他继承人可要求其少分或不分遗产。
(五)若父母留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