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先就共同财产分配达成协议,自主协商分配方案。
(二)若夫妻无法达成协议,可请求法院判决,判决时法院会综合财产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三)夫妻要明确共同财产范围,如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归个人。
(四)女方不能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否则分割财产时可能少分或不分。
(五)如果女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