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上诉期间能提交新证据,新证据包含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还有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审查认为应准许并依申请调取的证据。
(二)在二审中提供新证据,若二审开庭,应在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若二审不开庭审理,则要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三)若逾期提供证据,要向法院说明理由,若拒不说明或理由不成立,法院可能不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证据但对当事人进行训诫、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