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即便只写老公名字,因婚姻存续期间财产通常共同共有,所以算夫妻共有财产。此时可保留好购房资金来源证明,如银行转账记录等,以防日后纠纷。
(二)老公婚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其名下,通常是个人财产。若想变为夫妻共有,可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并进行公证。
(三)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要保留好还贷记录,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算夫妻共有财产。
(四)老公父母婚后出资买房登记在老公名下,若明确表示只赠与老公一方,是其个人财产;未明确表示则一般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要注意留存父母出资及赠与意思表示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