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执行异议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异议和案外人异议两种,不同类型异议审查处理规定不同,对裁定不服的救济途径也有区别。
法律解析:
对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提出的书面异议,法院会在收到异议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就裁定撤销或改正,不成立则裁定驳回。若对裁定不服,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同样在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裁定中止对该标的执行,不成立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若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依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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