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确保持有生效法律文书,比如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决书。
(二)当一方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需在两年时效内,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三)申请后等待法院受理,法院会通过查询、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保障债权人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