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子被刮坏且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在修车期间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一般是由对方车主负责的。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费用界定
合理性 :所谓“合理费用”,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比如,你平时上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那么在车辆维修期间,你继续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用就属于合理范畴;但如果你平时是乘坐公共交通,在车辆维修期间却频繁选择乘坐豪华专车,这种费用就可能不会被全部支持。
通常替代性 :是指选择的交通工具应当与你日常出行的方式具有相当性。例如你日常驾驶普通家用轿车,那么在修车期间你租用同类型车辆的费用就可能被认定为合理。
主张方式
如果你要向对方主张这部分交通费用,需要保留好相关凭证,如公交车票、出租车发票、租车合同及费用发票等,以便在协商或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双方就交通费用的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交警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