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诉讼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缺席判决。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缺席通常不判离,第二次起诉且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即便被告不到庭也可能判离。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里,对于被告经传票传唤却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情况,由于离婚案件虽涉及人身关系,但不影响法院查明事实,法院能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对夫妻感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而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按撤诉处理,若被告反诉则可缺席判决。实践中法院会谨慎保障被告权益,第一次起诉被告缺席一般不判离,第二次起诉且有感情破裂证据时,即便被告不到庭也可能判离。如果在离婚诉讼中遇到一方不到庭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