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国家工作人员想争取从轻处罚,应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收受贿赂的行为。
(二)可以积极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争取立功表现。
(三)及时、主动地将65万受贿款项退赔,彰显悔罪态度。
(四)避免出现索贿行为,防止因新的违法行为导致从重处罚;在工作中积极弥补可能已造成的国家利益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