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教唆者,应认识到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是严重违法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且在量刑上会从重,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以争取从轻处理。
(二)对于被教唆的未成年人,若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其监护人应加强管教,防止孩子再次受到不良影响;若已达刑事责任年龄,要鼓励其积极悔改,配合司法机关,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全面调查教唆者的教唆方式、未成年人的参与程度等具体情节,确保量刑公正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