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离婚经济补偿金数额时,先明确付出义务多寡,付出多意味着补偿应增多,比如一方长期独自照料子女和老人、全力协助另一方工作,对家庭贡献大,就应得到更多补偿。
(二)计算少付出义务一方获得的利益,像因对方付出而积累的有形财产,以及可能获得的无形可期待财产利益,这部分利益可作为补偿参考。
(三)结合双方经济状况,如果给付方经济条件好,可适当多补偿;若给付方支付有困难,就要合理调整补偿数额。
(四)考虑当地生活水平,经济发达地区生活成本高,补偿标准相应可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