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对方有重大过错,应及时收集证据,如重婚的结婚证、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和医院诊断证明等。
(二)在财产分割时,可向法院主张照顾无过错方权益,要求多分财产。
(三)可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包括物质和精神方面。
(四)若有子女抚养权争议,可提供对方过错行为影响子女成长的证据,争取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