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父亲未留遗嘱,继母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与父亲的子女、父母共同继承该婚前房产。各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不过,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会得到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不分或少分。
(二)若父亲留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内容确定房产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