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均愿意离婚,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可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后需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若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若无特别约定,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平均分割;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要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确定抚养权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