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当事人:若希望了解案件进展,可主动联系承办民警询问。要注意选择合适时间,以合理方式进行,目的是避免干扰警方正常办案。
(二)证人:没再被传唤可能是警方已获取所需证言。若担心自身法律责任,一次传唤后未再进行,通常说明情况不严重或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需保持电话畅通,等待警方通知,有新情况及时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