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积极争取抚养权且自身无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况,可凭孩子刚满月、年龄小更需母亲照顾等优势,向法院表明自己有精力和能力抚养孩子,争取获得抚养权。
(二)若男方想获得抚养权,需收集女方存在不宜抚养孩子情形的证据,比如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女方不尽抚养义务的相关证据等。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签订协议约定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第四十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