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赔偿项目:明确交通事故八级伤残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二)计算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算二十年,八级伤残赔偿系数30%。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三)确定医疗费:以实际票据为准。
(四)计算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五)核算其他项目:按照各自计算方式进行核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