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第三人是否承担责任,先看其主观状态。若为善意第三人,也就是不知情且支付合理对价,不用承担责任,其合法权益会受到法律保护。
(二)若第三人是恶意的,即知道或应当知道存在可撤销事由还参与交易,撤销权行使后,可能要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例如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给知情第三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第三人要返还受让财产;若财产无法返还,需按相应价值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