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车祸双方可根据医疗机构加强营养的意见,结合受害人伤残情况,就营养费赔偿数额直接沟通协商。
(二)请求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若协商不成,可让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法规,对事故责任和赔偿问题调解,促成赔偿协议。
(三)提起民事诉讼:协商和调解都失败,受害人可向法院起诉。准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等证据,证明营养费必要性和数额,由法院依法判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