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父亲有钱但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母亲可积极收集父亲存在恶习、不关心子女等证据,如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自己能提供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环境,争取抚养权。
(二)当双方抚养条件相当时,母亲若经济状况不如父亲,可展示自己在陪伴、教育等方面的优势,如为孩子制定的学习计划、亲子活动安排等。
(三)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母亲可强调孩子年龄小,随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
(四)已满八周岁子女,可引导孩子表达自己真实意愿,通过书信、谈话记录等方式留存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