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伤人者协商,明确告知其应承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责任。
(二)协商不成,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申请调解,借助第三方力量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三)调解无果,收集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法院判决后伤人者不履行赔偿义务,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查询其财产并采取冻结、划拨、拍卖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