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诉后当事人一般可向法院要回相关资料,因为撤诉代表本次诉讼程序结束,按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当事人有取回原始证据等资料的权利。
(二)若法院因存档等合理需求留存资料副本,这是合法的。
(三)涉及有特殊保管要求或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资料,法院会按规定处理。
(四)当事人可和法院沟通撤诉情况并请求取回资料,按法院指引办理手续。
(五)资料若被对方持有,可按约定或法律规定协商取回,协商不成可另寻合法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这意味着当事人撤诉后有权取回为诉讼提交的资料,同时也需遵循诚信原则,法院按规定留存副本等行为也受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