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介绍人是否担责要分情况,不知情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通常不担责,明知欺诈可能、故意隐瞒信息等情况则可能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介绍行为中,若介绍人仅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对被介绍人的欺诈行为并不知情,且自身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那么一般无需为被介绍人的欺诈行为承担责任。然而,要是介绍人明知被介绍人存在欺诈的可能性却依然进行介绍,或者在介绍过程中故意隐瞒关键信息、提供虚假情况,致使被骗人遭受损失,介绍人就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骗人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若介绍人与被介绍人构成共同欺诈,后果会更加严重。如果遇到类似涉及介绍人责任的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