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请求返还彩礼时,需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双方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像生活费用支出清单、证人证言等。
(二)若涉及彩礼返还金额争议,要梳理好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彩礼数额及使用情况的证据,若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要收集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
(三)了解当地关于彩礼的风俗习惯,可作为确定返还金额的参考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