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署认罪认罚判决后可上诉,这是法定权利,不受认罪认罚具结书影响。
(二)无正当理由上诉,检察机关可能认为认罪态度不诚恳而抗诉,法院审查若理由不成立会维持原判。
(三)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错误等合理理由上诉,法院会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