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在侵权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且受害人因侵权误工有损失,应按责任比例赔偿误工费。
(二)确定误工费数额时,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证明为准,致残的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三)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的,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无法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算,次要责任方按比例承担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