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物品是个人财产且被损毁,受损方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要求对方赔偿,赔偿金额按物品实际价值算。
(二)在离婚诉讼期间物品被损毁,受损方要向法院提供物品权属及价值的证据,像购买凭证、评估报告等,还能请求法院在分割财产时考虑该损毁行为,要求对方少分财产。
(三)若损毁行为情节严重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受损方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处理时受损方要及时固定证据,如拍照、录像、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