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面对没有谅解书但希望达成不起诉情况时,当事人可着重关注自身案件是否符合法定不起诉情形。比如收集能证明自己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证明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相关证据资料,以此来争取法定不起诉。
(二)若案件属于犯罪情节轻微类型,即便没有谅解书,也可整理能体现自身犯罪情节轻微的材料,向检察院说明情况,申请酌定不起诉。
(三)要是案件存在证据不足现象,可配合补充侦查,若最终仍证据不足,符合证据不足不起诉条件,可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