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方在离婚冷静期反悔,坚持离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前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
(二)向法院陈述夫妻感情破裂等事实时,要准备相应的证据。比如对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可收集聊天记录、照片等;若存在家庭暴力,准备好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可提供相关处罚记录;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准备租房合同、分居协议等。
(三)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如实表达自己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