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择协议离婚时,要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之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是冷静期,冷静期内若有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申请。
(三)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四)若双方都坚决要离婚,可选择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