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受害者,在遭遇交通肇事逃逸后,应及时就医并保留好所有与治疗相关的票据,以便后续主张医疗费赔偿。同时,要收集能证明自己误工损失的材料,如单位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
(二)若涉及财产损失,要及时对受损财产进行拍照、录像等证据固定,能修复的尽快安排修复并保留修复费用凭证,无法修复的通过专业评估确定折价金额。
(三)受害者可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让其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若超出部分逃逸者不赔偿,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