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和平友好解决补偿合同纠纷,首选协商,合同当事人直接沟通,站在双方利益角度考虑,达成和解协议,此方式简单且成本低。
(二)也可以找第三方介入调解,像有关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人依据事实和法律,促进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
(三)若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可把纠纷交给仲裁机构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程序还简便。
(四)当事人还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法定程序审理并判决,诉讼具有强制执行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表明合同订立方式多样,而产生纠纷后以上途径都可保障当事人依据合同约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