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申请离婚诉讼延期获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询问新的开庭时间安排,以便提前做好准备。
(二)若案件简单,当事人可在申请延期后等待几周,若仍未收到开庭通知,再次联系法官询问。
(三)若案件复杂,涉及大量证据收集等工作,当事人需做好数月后才开庭的准备,在此期间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按要求提供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法院在准许延期申请后,需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安排庭审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