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共同债务界定
留意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婚姻期间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以个人名义背负的债务,这类属于共同债务。
(二)处理共同债务
离婚时,夫妻可先协商共同债务的清偿方式;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但要清楚该约定或判决只对夫妻有效,债权人仍能找任何一方要全部欠款,还款方可按约定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三)区分个人债务
像一方婚前所欠、以个人名义借且超家庭日常所需又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由欠债方独自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