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全责,全责方保险公司会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支付对方修车费,超出限额部分则由全责方自己出钱。
(二)若双方都有责任,先按责任比例分担修车费。双方保险公司会先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对方,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有商业三者险的按责任比例由其赔偿,没商业险的由责任人自己承担。
(三)若对方不配合赔偿,受损方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赔付,再向对方追钱;也能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