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要求连带责任人担责时,连带责任人应清楚法律规定,不能以自身责任份额为由拒绝,应先履行全部清偿义务。
(二)连带责任人履行全部清偿义务后,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债务清偿证明、内部责任约定等,以便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三)在追偿过程中,可先与其他连带责任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